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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征文

时间: 吴泽 热点作文

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征文篇1

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商家黑幕,一件危及消费者权益的事情相继曝光.

在北京的一个大型水果销售市场,记者来到了一家苹果批发商店。店主见到记者时非常热情。他听说急着要一盒苹果,就拿了一盒包装精美的苹果送给我们。记者要求打开。车主明显表现出不情愿。打开后,苹果帮忙的第一层苹果特别饱满。记者要求开第二层时,业主说:“别买了,快走!”记者非常惊讶。记者从各大市场买了几箱,打开检查。他们都把坏的藏在二楼。为了欺骗消费者,一些商家在纸箱里放水泥,放水瓶,以支付货物的重量。有些人认为它们占水果重量的三分之二。也就是说,人们每次花100元卖水果,就要花60元买水泥盒。

一些危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曝光后,引起了群众的公开声讨,大骂各种非法商家和厂家。然而,人们的叫喊并没有让罪犯感到后悔。各种危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如非法添加各种化学品、因质量问题未能退货电器等。在中国各地频繁发生,都是因为利益驱使商家走上这条路,而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让消费成为获取暴利的工具。媒体的曝光让我们更加警惕,维护自己的权益。它还呼吁其他企业纠正他们的恶灵,并提醒政府加强管理,防止这种事情再次发生。

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们希望人们能够认识到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对于消费者来说,每一天都是315天。

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征文篇2

很小的时候,就常常听大人们说有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也从不知道3·15这几个数会和它们有什么关系长大了,慢慢地了解了它代表的含义,也渐渐懂得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目的的重要意义。

当今,世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这条商业街,远远望去,琳琅满目的商品,质量却参差不齐,消费似乎也习惯了这真真假假的消费世界。于是,名牌效应出现了,仿真风也跟上了时代潮流,可是,我们真的甘愿被欺骗吗?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海飞丝”牌洗发水,我拿着钱开心地跑到便利店,拿了一瓶跟海飞丝一样的瓶子回家了。回到家,妈妈看了一下我买回来的洗发水,笑着对我说:“这哪是海飞丝啊,这明明是”海飞红“嘛。”我不相信地看了一下,果然,这跟海飞丝包装一样的瓶子上赫然写着“海飞红”几个大字,哎,上当了。妈妈看我不开心的样子说:“没事,一样都是洗发水嘛。”可事实上,经过了几天,才发现现实根本不像妈妈说的那样,用了“海飞红”之后,不仅头皮屑增多了,连头发也掉了许多,假货真是害人匪浅啊!当时我就想,要是有更多的人被它欺骗该怎么办呢?“我把想法告诉姐姐,姐姐说:”你可以打3·15啊,把事情告诉他们,他们一定会帮你的。“我将信将疑地让姐姐打了3·15说了我们经历的事情。过了几天,当我再到这家商店时,意外地发现”海飞红“不见了!我开心地回去告诉妈妈,妈妈夸我干得真棒!我心里别提多开心了,也从心底感激起3·15来。

渐渐地,开始了解了3·15的真正含义,原来它是政府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开通的热线电话,有了这个电话,消费者也有了能够保护消费权益的武器,对市场的公平交易和社会的和谐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前几天,跟哥哥一起出去玩,看到路边有许多卖零食小商贩,那诱人的味道不时袭进我的鼻子,我吵着哥哥去给我买那些零食。哥哥说:”咱去正规的地方买,这边的不卫生,都是用地沟油做的.。“”地沟油“我疑惑了,这是什么啊?我问哥哥,哥哥说:”那是人们从剩菜剩饭和垃圾中提取的油。“一下子,那诱人的味道变成了让我难以忍受的味道,让人觉得很恶心。真想快点回家,再次拨打那个熟悉的电话,用它来保护我们的安全,保护我们的健康。

铃铃铃,3·15保护您的消费权益,愿与你同行!

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征文篇3

从雷锋纪念日到三八妇女节,从植树节到“三·一五”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除了带给我们转醒萌发的草木,也带来了诚信与责任对我们的拷问。

下面我给大家讲述一个行业背后的黑幕:在一个造纸厂院子里,堆放的垃圾纸足足有上百吨,不仅有回收来的旧书本,碎纸屑,还有药品包装盒,以及剩余的药物和粪便。工人们把这些垃圾纸直接放到加工容器里,再加入半袋烧碱,40分钟后这些黑色水泥状的纸浆慢慢变成白色。这些垃圾废纸在经过荧光增白处理之后,摇身一变就变成了我们餐桌上常用的餐巾纸。据统计,这样的不达标的餐巾纸可比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巾纸成本降低一半以上。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得到的答案是:在当今社会中,大多数人在金钱和诚信两者之间选择了前者。面对当今社会中种种诚信缺失的情况,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应该认真反省并感到愧疚:这样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做法不仅仅是商业的耻辱,更是道德的沦丧。生命不可能从谎言里开出灿烂的鲜花,我们的生活也不可能从缺乏诚信的环境中得到幸福。

诚信是我们的做人之本,是和书本知识同样宝贵,不可缺少的人生财富。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意思就是:人不讲信用,不知他还能做成什么事;诚信也是一种美德,它比金钱更贵重,比知识更永恒。伴随着21世纪成长的同学们,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珍惜美德吧,做一个问心无愧一诺千金的诚信少年!

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美丽的诚信之花一定会开遍校园,飘洒锦城,走进各行各业,遍及天涯海角,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生长、绽放!

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征文篇4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同学们一走进教室,纷纷说起了自己买过什么假冒伪劣产品,有的说自己买过假冒铅笔,一用就断;有的说自己买了不洁食品,吃后肚子很疼……全班就这样你一言,我一句,大家都对假冒伪劣产品恨之入骨。

学校为了教育我们不要买不洁零食,在举行升旗仪式时,还让汤老师举例说明了那些不洁食物是在多么肮脏的'环境下生产出来的,我们听了,毛骨悚然而,有人甚至还呕吐了起来。放学后,同学们仍然沉浸在对伪劣产品的厌恶之中,我也同样。但是我想,光厌恶伪劣产品还不行,还要振作起来,严厉地打击那些制造伪劣产品的商贩,才是真正对付打击伪劣产品的武器。

据我所了解,一位近视眼大姐姐购买了一种“OK”隐形眼镜,她配戴后,眼睛几乎都要瞎了,她得知这隐形眼镜是假冒伪劣产品时,同他父母把这隐形眼镜告上了法庭,他们在全国各届人士的关怀下,终于打赢了这场官司。

我认为假冒产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与伪劣产品勇敢地斗争。

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征文篇5

在生活中,我们会购买各式各样的商品,在这时,我们就想千方百计地维护自己的利益,维护自己的权利。在我国,有《产品合格法》,可以用它来享受应有的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要合理的运用这些享有权,合法的维护自己的利益,防止上不法商家的当。

在一个鸟语花香的早晨,我和爸爸妈妈一起有说有笑地拿着一个硕大的柚子回家。一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将柚子“卸下武装”。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我无比震惊。那个柚子没剥之前比剥了后大得多,那黄澄澄的'外皮竟如此之厚!更让我震惊的是那个比苹果大一点的果肉竟然不是黄色的,而是令人恶心的血红色。爸爸捻起一点放进嘴里,皱了皱眉,说:“这个柚子太老了,都没什么水分了。”妈妈生气的说:“赶紧拿去换一个好的,不然我们就亏了!”爸爸却抗议:“一个柚子算什么,去跟别人争执一番又有什么意思。”我们先搁下了这件事,去江滩公园玩。波光粼粼的江面上,朝阳的光辉照在江面上,使江水一半呈翠绿,一半呈承红色。可真是“半江瑟瑟半江红”啊!在太阳的照射下,那一道道波光犹如一颗颗明亮的星星在转动,发出璀璨的光芒。

长江流到这里已不再湍急,而是缓缓平流,只是一些大船经过时才能溅起大片的浪花。看到这,我立马让爸爸带着柚子去换一个。爸爸不解地问:“这么做是?为什么,算了,一点小事,又损失不了多少利益。”我笑着说:”不只是为了维护利益。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就像长江里的大轮船,不断地产生了氧气,让江里的鱼长得更好,企业根据问题改正自己的错误,就可以做的更好,所以我们去提出问题也是帮了那个卖水果的阿姨。”我们虽然是普通的老百姓,但也有维护自己消费权益的权利。

只要摆正心态、携手维权,我们的国家才能变得更加文明、富强!

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征文篇6

今天下午,我们第二节品德课刚刚下课,就有一群大姐姐来到了我们教室,说下节课,她将教我们学会一些维护自己权益的方法和防止自己的权益遭到破坏的办法!

丁零丁零上课了!我们迅速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等待大姐姐开始上课,大姐姐告诉我们,她是来自钱江师范学院的,今天来就是为了3.15这个特别的日子来的。

大姐姐开始上课了!她先给我们提了一个问题,问我们谁知道3.15这个日子有什么含义,我们纷纷举起手来,争着要回答。我拼命地举手,大姐姐终于看到我了,我回答道:“3.15就是消费者维护权益日,我们可以通过—这个电话来进行投诉或维权!大姐姐说:“对,这就是消费者维权日的含义。”接下来,我再问你们几个问题,希望大家踊跃举手发言。你们谁知道在购买食品时应该注意哪些东西呢?话音刚落,同学们就举起手来,教室里到处是我们的回答声,大姐姐也满意地笑了。后来大姐姐还问了我们很多问题,比如在购买电器的时候该注意些什么,在购买生活用品的时候该注意什么……其中,最精彩的要数最后的回答赛了!

大姐姐首先给了我们一个案例,叫我们说出案例中的东东可以用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小组讨论后找出一个代表,再来分出最后的胜负。经过激烈的讨论,我们组决定由我来写。我一笔一划的写着刚刚小组讨论出来的结果。过了一会儿,我们4个小组全部写好了各个小组讨论的结果。

大姐姐看了一下,说:“我宣布,第一组获得最后的胜利!”第二组和第三组、第四组分别获得第二、第三和第四。虽然我们组获得了最后一名。但我们并没为这件事而不高兴。因为我们从中学到了很多很多的新知识!

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征文篇7

今天是消费者权益日,随着经济的发展,有许多商家为了挣更多钱,往往设下许多陷阱,所以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维护自己的权益。

就拿到饭店吃饭来说吧,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饭店吃饭,帐单上一共是二百十一五角,服务员却说要二百十二元。把五角变成一元了,他还会振振有词的说:“我们这里就是这样的。”或者是“我们老板说的。”有的消费者心想:就这点钱,算了。可是这5角虽小,那么一天下来就有好多钱了。

再比如说,有些饭店写着:谢绝自带酒水。这其实也是违反消费者权益的事儿,大家以为这件事是经过有关单位批准的,但真的是这样的吗?法律上有这样规定的吗?这就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了。其实,你肯定发现了,在饭店里一听可乐要10元,在超市里只要四元就够了。还有些商家说:“要是让客人带酒水的话,我们只卖点菜,赚什么钱啊。”

作为消费者,我们要多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有关部门则要采纳大家的建议,做到天天都是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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