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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500字高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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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作文应该是主题明确、结构合理、表达准确、文字优美、有创意、有思想深度、有真情实感、符合题意、有逻辑性的。优秀的随笔500字高一作文是什么样的?下面给大家带来随笔500字高一作文,供大家参考。

随笔500字高一作文篇1

每当打开属于我的小箱子时,看见那金灿灿的奖牌与证书时,便忘不了那次成功的滋味。

那是六年级的那个暑假,我们舞蹈学校组织一个活动,我的好奇心驱使我参加了,那次活动的主题是去新加坡,马来西亚参加一个比赛。暑假刚刚开始就要起早贪黑的去排练,刚排练几天我就不行了,跟妈妈说:“妈妈,我不跳了!”妈妈的脸刷的一下黑了起来,说:“妈妈不是从小就教你不能半途而废嘛?你怎么就不听我的呢?”我低下头说:“对不起妈妈,我错了,但是真的很累!”妈妈耐心的跟我说:“你不是从小就想当个舞蹈家吗?你看到那些舞蹈家,难道他们没有遇到一点困难嘛?傻孩子,他们也是经过困难的磨练而成功的。就看看杨丽萍老师吧,她如今这么成功,当然是有经历过困难的!”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说:“妈妈,我再也不半途而废了。”

从那天起,我接下来的每一天都很认真,所以被老师放到前面跳舞。终于到表演的那天了,我卖力地跳好每一个动作,不敢有一点差池。我的努力并没有白费,获得了一个最高奖,但是我经过这次以后,我获得更多的不是奖,而是磨练,感谢这次有妈妈地帮助!

我没有辜负妈妈的期望,当我捧着证书和奖牌时,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我尝到了成功的滋味,也磨练到了我的意志,那滋味永远在我心里回荡……

随笔500字高一作文篇2

在我的童年中,曾发生过许许多多有趣的事,什么放风筝啦,捉螃蟹啦,钓龙虾啦……其中我记忆最深的要数那次捅野蜂巢了。

在我八岁那年的一个傍晚,一些小伙伴约我出去玩。走到一户人家前,我们惊奇地发现后墙上有一个野蜂巢,约有碗口那么大,密密麻麻布满了蜂洞,看着真叫人害怕。一个小伙伴问我:“你敢不敢毁了它?”我想:我已经是一个小男子汉了,这有什么了不起。我便挺起胸,骄傲地说:“男子汉大丈夫,毁一个蜂巢有啥难的!”“真的?”小伙伴们半信半疑。我便学着大人的口气说:“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小伙伴们退后几步,瞪大了眼睛,准备看好戏。我拾起地上的一根木棍,对着蜂巢一通乱打。这时,一架架黄色的小战斗机向我进行铺天盖地的攻击,我一边用手护着脸,一边用木棍对着野蜂乱打,可我哪挡得住野蜂的强大攻势,眼看形式不妙,“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我急忙把木棍丢掉,向附近的一条浅水河跑去。我一头扎进河里,全浸在水里,只留一个鼻子在外面呼吸。等到野蜂在我的头上绕了不知几圈才肯离去。在一旁看热闹的小伙伴把我拉起来,个个都捧腹大笑,原来我的脸和手被野蜂蛰得肿了起来,像馒头一般。

回到家,婆婆见了我的模样,吓坏了,急忙带我去看医生。唉,治了不知道好几天呢。

现在回想起来,总觉得好笑。至今,我都要离蜂巢远远的。

我的童年很有趣吧!

随笔500字高一作文篇3

有这样一种声音,会让你觉得是耳边轻柔的呼唤,低声的诉说;有这样一种声音,没有多余的技巧,却能唤起你灵魂深处的良知和责任;有这样一种声音,会让你卸去疲惫,带你走到过往的回忆中;有这样一种声音,会带给你心灵的震颤,会让你心中盛满感动。

“天冷了,你在学校寄宿,记得多穿一件衣服啊!小心着凉,有时间用校讯通打个电话回家!”又来了,只不过是在学校住几天而已,弄得我好像要远行似的,不过,嘴上我是抱怨,但是,我知道,这才是我妈妈,一个“啰嗦的妈妈”。

“知道啦,你已经说过很多遍了!”我笑着摆摆手,心里甜滋滋的,我喜欢妈妈啰嗦的样子……

“妈,我考试考砸了!呜呜呜呜……”我毫无顾忌的在妈妈面前诉说自己的不愉快。

“唉,你要我怎么说你好呢?好多次提醒你要注意看题,做完要检查,做认真点,你看你,一个格式不当就扣了一半的分,唉……”妈妈无奈的说道。

“妈,我脚好痛!”

“怎么了?严不严重,要不要去看医生?快,让我看看!”

“嗯!第一次做饭,很好吃呢!”妈妈赞赏道。

“妈妈,你骗人,明明就还不熟嘛!”听到妈妈的赞扬,我心里喜滋滋的,我试了一口,结果……

“多试几次就好啦!加油,妈妈相信你!”

这些日常的对话,在我眼里却十分珍贵,因为里面包含了妈妈对我太多太多的爱,也是因为心里的这一把声音,使我“摔倒了”,仍坚持着在原地自己爬起来……

随笔500字高一作文篇4

我最近看了一本特别有趣的小说,叫《王子与贫儿》,这本书是马克.吐温写给女儿们的一本著作,在我看来,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同时也带给我无穷的乐趣,马克.吐温的写作风格,一向是以幽默的形式来批判现实的社会。这本书中两位主人公是同一天出生,却有着天壤之别的生活。

汤姆.康蒂生活在贫民窟,汤姆家很穷,汤姆的父亲喜欢酗酒,汤姆的父亲天天叫汤姆和他的两个孪生姐姐出去乞讨,到了晚上如果汤姆没有乞讨到东西,他的父亲就会鞭打辱骂他,但汤姆一点也不恨他的父亲,他觉得他的父亲不是个坏人,是酒惹的祸。

生活在王宫里的爱德华王子,从出生就有很好的待遇,人人见了他都要跪拜。

两个不同的生活人但都心地善良、正直的人。

一次偶然的机会,汤姆被爱德华王子请进了王宫还吃了点心,汤姆非常高兴,两人互换彼此的衣裳,但因为两人长得非常相似,所以王子被误认为“小乞丐”,赶出了王宫。王子非常气愤,一路上没有一个人信任他。在他最困难艰险的时候,碰到了好心人亨顿,一路上都是他在保护着王子。

汤姆这边汤姆根本不懂皇室贵族的基本礼仪,闹出了许多笑话,还被人们称为“疯了的王子”。像这样的日子,汤姆和爱德华过起来真是度日如年呀,终于在加冕典礼的时候,俩人的身份又互换回来了。

俩人在艰苦难熬的日子里学了许多以前没有接触过的知识与事,这是两人的经验更深。经过了这一次历险,俩人的关系更好了。

随笔500字高一作文篇5

我的家乡,位于重庆的一个小县城。这里属于丘陵地形,那高高低低、大小不一的梯田便是的证明。她不及江南那般温润、典雅,也没有北国风光的辽阔壮丽,但这里却是哺育我长大、教会我真理的地方。

儿时代步用的背篓,稍微大一点玩耍的水枪、弹弓、泥土花草……无一不是家乡这位母亲给予给她孩子的礼物。“家乡”这位母亲可是位好老师:也许,是在池塘里戏水打闹时,初步感知到了水的浮力;也许,是在玩泥土做陶泥时,知道我生活的土地是红色的;又也许是在路桥边折柳条、编花环时,认识到自然的美丽与快乐……儿时的我们,总是调皮的东奔西跑,忽闪忽闪的眼睛装满对这个世界的好奇,或者是一只鸟,或是一群蚂蚁,常常令我们久久伫立观察。

记忆里最初打动味蕾的食物是花椒,家乡的人们做菜烹饪总少不了用它。小小的,时常隐匿在菜肴中,一不小心就与我的味蕾亲密接触。顿时,一股麻意充斥着口腔,舌头还有一种酥酥的感觉。用它与辣椒配合,便是最简单的麻辣味。每次吃饭,都吃得痛快淋漓,全身舒畅。

要是论最的零食,非米花糖莫属。米花糖作为老少皆知的食品,既可开袋即食,又可泡开水,随你喜爱。还有,江津肉片、芝麻杆、特色火锅……总之,作为新一代吃货,我为家乡的美食而骄傲。

人们与家乡之间的亲密感,就像胎儿与母体之间的脐带。如果说家是温馨的港湾,那么,家乡便是一处美丽而安全的海域。不管你在外面漂泊多久,家乡的门永远为你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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