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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今日,我一口气读完了《牛虻》这部书,留给我的是震撼与感动。主人翁青年亚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换了心爱的女友琼玛一记耳光,无比懊丧。之后,他又得知自我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所以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身体被人打成残疾。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战斗的斗士归来,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终,为了梦想,牛虻割舍了感情和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倚达,舍笑走向刑场……

他说“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是的,他是梦想与现实的化身,为了心中的信仰,他抛弃了亲情,感情,甚至是生命。

可是!他留给世人唯一是最珍贵的无价之宝是那永不坠落的斗争精神!在当年哪个兵分马乱,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他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却能给人期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这个社会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它却被丢弃在一个不太显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他最终牺牲的情节,就算是临死之前,他依旧是那样毫不屈服,甚至于让要枪毙他的士兵失去了杀他的勇气,也许这太梦想化了,可是以牛虻的性格,这有又好像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他本能够不死的。

他那个非法生父蒙泰尼里主教已经答应协助他越狱,同志们也在全力准备营救,但他却坚持要蒙泰尼里抛弃天主教与他相认,同赴征程。为什么要提出这种对方不可能理解的要求,而宁可放弃继续驱逐奥地利占领者的事业呢?我思索后的结论是:牛虻是把亲情放在梦想之上的,没有了亲情,宁可放弃一切。而蒙泰尼里是把两者同等看待的,尽管失去自我唯一的儿子之后,精神崩溃,走向死亡(我相信是自杀),信仰依然是无比坚定的。尽管是反动的信仰,“花岗岩脑袋”也胜过“墙头草”。

我不明白,能否称牛虻为英雄。因为他的苦难是在对世界的平白幻想以及象牙塔久久滋润下产生的。就像他自我说的“当时的我幼稚的认为,所有欺骗了你的人都应当下地狱,可是我却不明白,我正跳下一个地狱!”可是,他的苦痛有无非来自于那个社会,尤其是那个时代的意大利,那个神权至上的年代。而亚瑟比别人更早的清醒带来的却是痛苦,就像鲁迅先生说的“这吃人的礼数!”而若牛虻还在,他便是要说“这吃人的神像啊!”

他离开家,逃出去之后的遭遇,简直是非人的遭遇,那种生活,简直比死还痛苦。有的时候,活下来会比死去更加的痛苦,而他还活着,就算遭遇了那样的残酷的事情。有这么一个细节,他在街上碰到一个被喝醉的父亲打伤得六岁的小男孩,他把他接回家去,给他包扎伤口,细心的照顾他,在说到怎样处理小孩的时候,他说“也许最仁慈的做法是在他的脖子上拴上一块石头,把他投进河里去。可是那样就会使我遭受不快的后果。睡得真沉!你这个小孩,真是太不走运了——甚至都不能像只走失的小猫那样保护自我!”,是啊,那个小孩就像当时在北美逃亡的他一样,被人伤害了之后,像一条狗一样在绝望里挣扎,可是牛虻让没有死,只是那么单纯的一个愿望,要活着。人不也应当有这种执着吗?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细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我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进取准备起义。但最终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蒙泰里尼是一个来说算得上仁慈的红衣主教,他对亚瑟的感情也有着浓浓的父爱。13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可是父子两人都有着自我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对他来说,上帝是创造一切完美事物的神灵,是上帝让亚瑟没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还给了他……他无法舍弃他心中的上帝,又无法将他的爱分出一半来给儿子。蒙泰里尼最终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当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了选择时,他觉得以血赎罪的事应当在儿子身上实现;当儿子再也醒可是来的时候,他又后悔自我作出的选择,因思念儿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有人曾说:“选择就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必须以放弃和推动某种事物为前提,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说的不也是这么一种道理吗?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它关系着未来事物的发展。我们无法后悔自我的选择,更无法改变当初的选择。应对着一道道人生中数不尽的选择题,如果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误了大事,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牛虻读后感篇2

昏黄的灯光下,合上刚刚读完的《牛虻》,长舒了一口气。

《牛虻》这本书的结尾部分,全书给人一种提心吊胆的感觉。我觉得,这本书,是不可多得的精品。在伏尼契笔下处处都是精彩。此时的我也受到了意大利自由青年党的感染,我不禁开始热血沸腾。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名叫亚契的年轻革命者,经历了人生的忐忑,最终,在行动中不幸被捕英勇就义的故事。

在他19岁那年,在一次忏悔时,却不曾想,亚契无意间透露出了行动和队友的姓名,致使队友被抓,行动失败,而他也被认为是叛徒。后来女友的一耳光深深打伤了 亚契的心。

他无力面对生活,开始寻找解脱……

面对亲生父亲的真相与女友的误解,走投无路的亚契选择了伪装投海自尽,逃到了南美的巴西。

亚契的逃避凸显了他的懦弱,反而让更多的人误会他。他的心理难道就如此的脆弱吗不,他难道连一次误解都承受不了吗?只是因为他不愿意去面对生活,去改变生活,去追求他想要的自由。幸好在逃避的20--年里,他逐渐醒悟了。

在那20--年中,亚契逃亡到南美,过着非人的生活。现在他又重新回来了,又回到了意大利。不过她已经不是原先的那个懦弱的亚契了,他成为了一位真正的革命战士,他的名字叫牛虻。

经过了20--年的炼狱,是他逐渐走向了成熟。为了意大利的革命事业而奋斗,不是努力着……

但是,革命总是会有牺牲,直到再一次偷运军火的任务中再次被捕,他的革命生涯就真的结束了。他和他的亲生父亲相认了,但面对教会和自己的亲生父亲,他并没有选择妥协,最终他英勇就义,英勇就义,死在了他曾经最敬仰的亲生父亲的手中。

牛虻的爱国主义精神最让我感动。他为祖国的革命而献身.

眼光回到国内,近代以来,何尝不是有许许多多有着爱国主义精神的伟人。他们有的为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有的为国家科技付出……詹天佑就是他们当中的一个杰出代表,他克服重重困难,修建了我国第一条铁路。杨靖宇,战死沙场的抗联英雄。还有钱学森,克服重重阻挠回到中国……

他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国主义精神,引领我们到达一种新的境界,他们无形中教导我们怎样去热爱我们的祖国。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将来要报效我们的祖国。

再次打开这本书,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滴在了书上,那是对意大利青年党人的敬佩,那他们的追求自由,爱国主义精神,为革命牺牲献身的大无畏精神所感动。他们诠释了什么是革命,什么叫信仰。

看到这样的革命者,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意大利青年党人的信仰,为追求自由的执着与奋不顾身,还有革命战士的成长……

牛虻读后感篇3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小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己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20年,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积极准备起义。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蒙泰里尼是一个对们来说算得上仁慈的红衣主教,他对亚瑟的感情也有着浓浓的父爱。20_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可是父子两人都有着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对他来说,上帝是创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灵,是上帝让亚瑟没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20_年的孩子还给了他……他无法舍弃他心中的上帝,又无法将他的爱分出一半来给儿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当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了选择时,他觉得以血赎罪的事应该在儿子身上实现;当儿子再也醒不过来的时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选择,因思念儿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剧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有人曾说:“选择就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必须以放弃和推动某种事物为前提,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说的不也是这么一种道理吗?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它关系着未来事物的发展。我们无法后悔自己的选择,更无法改变当初的选择。面对着一道道人生中数不尽的选择题,如果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误了大事,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 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牛虻读后感篇4

这学期刘老师在上课时向我们推荐了《牛虻》这本书。还说李校长对这本书也是爱不释手。放学后我就去书店买下了这本书,后来在一次擂台赛中,我听见了一个同学拉票时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也是因为《牛虻》这本书深受启发。因此鼓动了我看这本书的欲望,于是仅用了八天时间便读完了。

《牛虻》以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人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斗争为背景。以爱国志士牛虻的命运,遭遇和结局为线索,热情歌颂了意大利人为民族解放,国家独立所做的英勇斗争。牛虻钢铁般的意志,视死如归的精神,嫉恶如仇的品格,激励和鼓舞了一大批年轻人。

《牛虻》这本书主要讲了亚瑟小时候的生活过的很不如意,唯一能给他带来快乐的人就是神父蒙太尼里和青梅竹马的琼玛。后来蒙太尼里要去其他地方当正主教,走之前他非常担心亚瑟,因为在神学院里散步时,神父蒙太尼里曾经问过亚瑟想要干什么,亚瑟当时也吐出了自己的想法。蒙太尼里走后,卡尔迪神父随即上任,在一次忏悔中,亚瑟不小心说出了自己的党名称,新任神父随即告密。亚瑟和其他同志也被抓了,出狱后,琼玛以为是亚瑟告的密,打了一个耳光后走了。亚瑟回到家里。一向讨厌他的并想把他赶出家门的大嫂告诉了亚瑟,蒙太尼里是他的亲生父亲。伤心欲绝的亚瑟打碎了神像,制造出自杀的假象,奔赴南美。十三年把他磨练成了坚强,冷酷的牛虻,当他再次重回故乡。他以辛辣的语言和尖刻的文章,讽刺那些信仰宗教的人。在一次偷运军火中,因蒙太尼里的出现,牛虻被抓了。最后牛虻在狱中写了一封信给琼玛,蒙太尼里在死刑判决书签了字。在刑场上,牛虻亲字指挥刽子手处决他。

当读到最后处决牛虻时,我不禁流了许多泪,到最后牛虻还是一个胜利者,他为了国家独立而献出了生命。想到这里时,我不禁想起了我们班的小组,有的人给自己小组扣了分一点儿也不伤心,反倒还高兴,没有集体荣誉感。我真希望他们能够好好看一下《牛虻》这本书。

《牛虻》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就是牛虻对琼玛始终不渝的爱。琼玛的一记耳光,虽然是使亚瑟非常伤心,但它对琼玛的爱却从来没有变过。

在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时,我非常不认同他的做法,我能感受到牛虻当时的心情非常悲痛,虽然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应当的,但是作为父亲选择儿子更是天经地义的。我非常不理解蒙太尼里的做法,信奉一个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上帝有什么用呢,上帝对你没有任何帮助,又不能当饭吃。在亲生骨肉和一个跟自己没有一点关系的人做选择时,竟选择了跟自己没有一点关系的人。最后还亲手处决了自己的亲生骨肉。我真希望这个结局能让他明白一个道理,任何东西都代替不了亲情。

我觉得《牛虻》的一生很痛苦,被最爱的人打了一记耳光,被最信任的人出卖,被亲生父亲处决,这一切,再加上十三年中所受的苦发生在一个对世界还认为很美好的亚瑟身上,真是太残忍了。

看完《牛虻》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我深感自己很幸福,有负责任的老师,知心的朋友,舒适的环境,爱自己的爸妈,这一切和牛虻的生活相比,真是天壤之别。我还常常因为一件小事而闹脾气,真是太不懂事了,所以我决定改掉这些毛病,珍惜所拥有的《牛虻》这本书给我的启示,真是太大了,我希望你也可以看一看这本书,对你来说绝对是有益无害的哟!

牛虻读后感篇5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

——题记

我是含着热泪读完《牛虻》的。

小说的主人公亚瑟出生在一个富商家庭中,由于经常受到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但他却把神父蒙太尼里看成是自我的良师慈父,并且他认为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献身的人是不独立的。当遭遇最亲爱的神父那痛彻心扉的欺骗与背叛时,当受到最心爱的琼玛那沉重的误解后,当周围的所有都将他孤立时,亚瑟痛恨自我的幼稚无知。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从此,“亚瑟”死了,他的“灵魂”漂泊到南美洲十三年,成为了一只“牛虻”。

在这十三年里,痛苦和艰辛如地狱里的魔鬼一向在折磨着他,令他遍体鳞伤。谁能想象,一个流浪到南美洲的孤独无依的人会怎样样在寂寞的世界里,或许仅有劳累才能让他忘记心中的痛。可是或许生命又给他开了一个玩笑,白热病席卷了美洲大陆,此时的他已经是被死神拽着脚了,但苦痛并没有带给他软弱,带给他的反而是坚强!十三年过去了,此时呈此刻我们眼前的是一个饱经风霜,意志坚强,机智勇敢的牛虻。他回到了意大利,重回了这个以往让他无比悲痛的地方,在此进取投身于自由民主运动,但结果还是让人心碎,为了营救那些为人民自由而战的人,他和政府的人展开了枪战,救了战友们,自我却因为没有子弹而被捕。

牛虻是个多么值得我们尊敬、敬仰的人啊,他刚毅的性格,坚强的品质,给我们带来的是他那钢铁般的信念。是刚毅,让他从虚幻世界中解脱出来,浴火重生;是坚强,使他的斗志始终昂扬,不畏苦难;更是信仰,让他放弃年轻灿烂的生命。有太多太多如牛虻般刚毅、为了信仰的人了:司马迁,遭受宫刑,完成被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林则徐,应对人生的大起大落,淡然处之,高吟“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仅有坚持着我们的信仰,才能在所有苦难的都集中到身上时,勇往直前。在我们有限的生命中,能够激发灵魂的高贵与伟大的,仅有虔诚的信仰。在最危险的情形下,最虔诚的信仰支撑着我们;在最严重的困难面前,也是虔诚的信仰帮忙我们获得胜利。亚瑟有自我的信仰,他能在经受无数艰难险阻后,仍然笑对未来。我们又何尝不能做到呢我们应当学学亚瑟。无论有什么困难时,总会有信仰支撑着他,让他毫不退缩。

身为一名医学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医学生誓言仍然响彻耳边。选择了医学,选择了成为一名医学生,就已经选择了和其他人走一条不一样的道路!大一时的懵懂已过,我们正在经历着大二的成长。但我明白当我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一份圣洁在心里,而一份职责已悄然落在肩头!只因为选择医学,只因为我们是医学生。以往在我们手里死去了多少只青蛙,多少只兔子,多少只小白鼠,以往的我们摸着油油的尸体,挑着微小却致命的病毒……但那些为以后临床做准备的一切都过去了!此刻的我也在慢慢寻找方向,寻找未来的路,也许还在迷惑着,但我会坚信自我内心的声音,坚信自我的信仰!在很多人看来我们是勤奋的,只因为我们应对的是活生生的人,应对的是独一无二的生命,应对信任和依靠,我们别无选择!未来不明白会有什么在等待我们,而此刻我们能做的唯有好好学习知识,有一天能够救死扶伤,不枉费我们的努力……不管前路怎样艰险,有了信仰,我们就会有支撑自我走下去的勇气和信心!

牛虻读后感篇6

今日,我一口气读完了《牛虻》这部书,留给我的是震撼与感动。主人翁青年亚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换了心爱的女友琼玛一记耳光,无比懊丧。之后,他又得知自我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所以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身体被人打成残疾。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战斗的斗士归来,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终,为了梦想,牛虻割舍了感情和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倚达,舍笑走向刑场……

他说“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是的,他是梦想与现实的化身,为了心中的信仰,他抛弃了亲情,感情,甚至是生命。

可是!他留给世人唯一是最珍贵的无价之宝是那永不坠落的斗争精神!在当年哪个兵分马乱,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他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却能给人期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这个社会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它却被丢弃在一个不太显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他最终牺牲的情节,就算是临死之前,他依旧是那样毫不屈服,甚至于让要枪毙他的士兵失去了杀他的勇气,也许这太梦想化了,可是以牛虻的性格,这有又好像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他本能够不死的。

他那个非法生父蒙泰尼里主教已经答应协助他越狱,同志们也在全力准备营救,但他却坚持要蒙泰尼里抛弃天主教与他相认,同赴征程。为什么要提出这种对方不可能理解的要求,而宁可放弃继续驱逐奥地利占领者的事业呢?我思索后的结论是:牛虻是把亲情放在梦想之上的,没有了亲情,宁可放弃一切。而蒙泰尼里是把两者同等看待的,尽管失去自我唯一的儿子之后,精神崩溃,走向死亡(我相信是自杀),信仰依然是无比坚定的。尽管是反动的信仰,“花岗岩脑袋”也胜过“墙头草”。

我不明白,能否称牛虻为英雄。因为他的苦难是在对世界的平白幻想以及象牙塔久久滋润下产生的。就像他自我说的“当时的我幼稚的认为,所有欺骗了你的人都应当下地狱,可是我却不明白,我正跳下一个地狱!”可是,他的苦痛有无非来自于那个社会,尤其是那个时代的意大利,那个神权至上的年代。而亚瑟比别人更早的清醒带来的却是痛苦,就像鲁迅先生说的“这吃人的礼数!”而若牛虻还在,他便是要说“这吃人的神像啊!”

他离开家,逃出去之后的遭遇,简直是非人的遭遇,那种生活,简直比死还痛苦。有的时候,活下来会比死去更加的痛苦,而他还活着,就算遭遇了那样的残酷的事情。有这么一个细节,他在街上碰到一个被喝醉的父亲打伤得六岁的小男孩,他把他接回家去,给他包扎伤口,细心的照顾他,在说到怎样处理小孩的时候,他说“也许最仁慈的做法是在他的脖子上拴上一块石头,把他投进河里去。可是那样就会使我遭受不快的后果。睡得真沉!你这个小孩,真是太不走运了——甚至都不能像只走失的小猫那样保护自我!”,是啊,那个小孩就像当时在北美逃亡的他一样,被人伤害了之后,像一条狗一样在绝望里挣扎,可是牛虻让没有死,只是那么单纯的一个愿望,要活着。人不也应当有这种执着吗?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细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我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进取准备起义。但最终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蒙泰里尼是一个对徒们来说算得上仁慈的红衣主教,他对亚瑟的感情也有着浓浓的父爱。13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可是父子两人都有着自我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对他来说,上帝是创造一切完美事物的神灵,是上帝让亚瑟没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还给了他……他无法舍弃他心中的上帝,又无法将他的爱分出一半来给儿子。蒙泰里尼最终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当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了选择时,他觉得以血赎罪的事应当在儿子身上实现;当儿子再也醒可是来的时候,他又后悔自我作出的选择,因思念儿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有人曾说:“选择就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必须以放弃和推动某种事物为前提,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说的不也是这么一种道理吗?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它关系着未来事物的发展。我们无法后悔自我的选择,更无法改变当初的选择。应对着一道道人生中数不尽的选择题,如果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误了大事,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牛虻读后感篇7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mdash,日记;—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牛虻读后感篇8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仅有自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最终,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明白他还活着,她能够释然,她能够渐渐忘记自我以往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杯具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当是最终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牛虻读后感篇9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13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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