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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的作文3篇

时间: 小兰2

  狼的作文1:

  自从公狼索特加入和睦的羊群之后,他很快就适应了不吃肉的“羊式生活”,成为了一只十分合格的“牧羊狼”。他与羊群过着守望相助的生活,还与羊群的首领菲斯结为了好朋友。每当外敌来袭时,菲斯与索特总是第一个冲锋上阵,共同抵御敌方的攻击。

  有一次,一只野猪入侵了羊群的栖息地,试图猎杀一只羊,当成晚餐。菲斯一声号令,数百只羊一齐躲进树木里。而菲斯假装落荒而逃,在一次又一次与野猪的周旋后,将其引入包围圈,在这时,早已埋伏好的索特趁野猪不注意,猛地一扑出来,好一个偷袭,迅速把这邪恶的野猪大卸八块。

  哎,可惜的是,好景不长。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把索特赶出来的那个狼群碰巧入侵了羊群。只听那些狼嘲笑、讥讽索特他竟无一个狼群的落脚之处,居然落魄到给羊群做牛做马的地步。更糟糕的是,可偏偏狼王也在,还真的是冤家路窄啊!只见狼王他用锋利的爪子残忍地扼杀了一只无助的羊犊,以此来示意索特再次臣服于他之下。可是索特却并不理会他,反而继续挺起胸脯,一副准备战斗的样子,并用目光示意先让菲斯他们先撤退,自己留下顶住拖延时间。可是菲斯不忍心让索特死,决定继续留下与索特并肩战斗。然而,当一只又一只的羊惨死在狼爪下时,菲斯那坚定不移的信心好似开始慢慢动摇了,最后也只好带着仅有的几个部下先撤退了。那狼王藐视着索特,好像在说:“你的伙伴都跑了,就凭你这区区一狼也想和我斗吗?那看来今天我们就来好好会一会吧。”本来索特不想无辜杀害自己的同类,但他不惧危险与狼群进行了殊死一搏。在一次又一次的扑杀之后,势单力孤的索特遍体鳞伤。可索特为了能给菲斯他们争取到更多的逃脱地时间,他一次次擦擦身上的血迹,又一次次顽强地站了起来。结果,那致命的一击是狼王给的。这场战斗结束了,索特战死沙场,发出了最后的哀嚎。他是一位英雄,真正的英雄,永远的英雄。

  一年后,一支探险团来到了那座充满血腥的动物森林,探寻后发现了一具狼的尸首,在那只狼的头上,还能依稀看见一道泪痕……

  狼的作文2:

  太眼光一点一点变弱,慢慢的隐去了一条边儿,发出的金黄色的光辉显得格外美丽,夕阳下,一位屠户今日的生意不是很好,肉终于买完了,屠户也停止了吆喝声,他看了看将要落山的太阳,知道今天误了回家时辰,,又看看担子里仅存的几根骨头,皱了下眉,想扔掉,可却收手了,嘴里嘀咕着:“还是拿回去给大宝二宝熬汤喝吧,扔了怪可惜的!”

  屠户将脑后的长辫缠上了脖子,挑起了担子便踏上了归途,走着走着,便进入了森林深处,耳畔传来了一声狼嚎,惊得他猛地一回头,原来是两只狼,黑灰色的毛紧紧地附在狼身上,三角眼射出了暗绿色的幽光,脚步轻柔迟缓,仿佛跟了他很久啦!他不禁冷汗直冒,一阵风吹来,他打了个哆嗦,拢了拢外衣,埋头走着。

  狼一直跟着,屠户害怕得很,转手从担子里拿了一根骨头扔了出去,一直狼的到骨头停下啦,但另一只狼仍紧追不放,图沪指得在拿一根骨头扔出去,后面那只狼停下啦,可前边那只狼又跟了上来,两只狼仍一起追赶他,屠户心想:要是他们前后攻击我,那我不是必死无疑了吗?

  想到这儿,他不禁一怔,心想“不行,得想个对策”想到这儿,他环顾四周,发现不远处有个卖场,中央堆着一堆稻草,他立即飞奔过去,倚在稻草堆的下方,那两只狼也紧跟过去。屠户放下了担子,找出了割肉用的刀中最锋利的一把,刀锋在夕阳下显得熠熠生辉透出一道道凛冽的寒光,狼害怕了,定定的呆着在原地不敢轻举妄动。

  不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了,而另一只狼还呆在原地不动,闭着眼,好像很惬意似的,屠户趁机对准狼的脑袋狠狠地劈了下去,血溅的满脸都是,似乎不是很解气,又朝着狼的尸体劈了几刀。

  刚要转身离开,却瞥见稻草堆后面那只狼正在打洞,想要攻击他的后面,身子的一大半已经钻进去了,只漏出了屁股和尾巴。屠户看准时机砍断了狼的大腿,又砍了数刀将狼砍死。

  夕阳已经半入,屠户抹了抹头上因过度紧张而渗出的细密的汗珠,长吁了一口气,又看了看空空如也的担子,叹道:“可惜了,一顿骨头汤就这么没了。”话音刚落,便将从肩头划落的长辫重新绕回了脖子,拢了拢被汗湿透的外衣,重新踏上了回家的路,渐渐地没入了一片夕阳中……

  狼的作文3:

  “如果谁要是说了谎话,那么大灰狼就会吃掉他哟”。一位慈祥的老奶奶正给她的孙子讲故事,小孙子睁大眼睛撅着小嘴望着奶奶说:“为什么不在大灰狼来之前就打死它呢?”而这却与20世纪初叶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想法差不多。

  那是一件令人吃惊的事。1917年,在美国亚里桑那州北部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凯巴伯森林,森林中约有四千多只可爱的鹿经常出没,但森林中凶残的狼却时常捕杀它们,人们非常担心可爱的鹿会因此而消亡。当时任美国总统的西奥多·罗斯福想让森林中的鹿得到保护,于是请来猎人,经过25年的捕杀,杀死了森林中几乎所有的狼。狼没有了,但森林里却出现了可怕的事情——一天天增多的鹿不断地啃食着森林中的资源,森林被糟蹋得面目全非,能被食用的资源已所剩无几。不久,没有食物而饥饿的鹿从十万多只锐减到四万多只,然后迎接它们的就是病魔的缠绕。到了1942年,受损的森林中仅剩下不到八千只病鹿苟延残喘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因为高傲的人类总是凭借自己主观意识去判断事物,认为狼是一种残忍的动物,应该猎杀。不是吗?不论是中国的“大灰狼”还是西方的“小红帽”,不都是说狼永远是一个欺负弱小的坏动物吗?而童话中的鹿总是代表着善良,头上戴着美丽的光环。当时的美国总统不正是根据这样的意识去猎杀狼的吗?读过这遍课文后,我感到有些吃惊。因为在我平常读的故事中,狼,在我们记忆中是十恶不赦的。恨不得早日将它们杀掉。但读过这篇课文后,我的想法变了……

  人们为了保护鹿,就叫猎人把狼杀死。猎人们就把森林里的狼全部消灭掉了。但没想到的是,鹿不但没有更好的繁殖、生活,反而把森林的植物全部吃光,自己也没有了食物而死亡……

  我发现,在现实生活中,动物,没有好坏之分的。或许你看过一些童话、传说,那里的狼都是罪恶的象征,那些食草动物都是善良的化身……但是你错了,所有的动物都是维护生态均衡的必要环节,不是万事万物都是唯一的,俗话说:上帝为你关了一扇门,但是必定会给你开一扇窗。所有的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

  在我们生活中,总是认为狼,是残忍的化身,而鹿,是善良的化身。但是,西奥多·罗斯福,还有我们所有的人们都没有想过生物链的关系。例如,我们把所有的害虫都捕杀了,那么,青蛙,蛇,还有其他以虫子为捕食对象动物,不是都要灭绝吗?青蛙,蛇灭绝了,老鹰,雕,牛蛙,蜈蚣不是也要灭绝吗?生物链一环扣一环,所以森林中既需要鹿,也需要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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