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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名著读后感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关于名著读后感篇1

近段时间一直在拧一些乱乱的文字,看得乱流突袭,开始发觉在生活中讲话都失去语感。于是产生了懒惰情绪,不愿意再在艰涩晦深的问题中继续停留,转而回身读一些小时候所看的东西。第一本看的,便是《简爱》。

《简爱》是这么一本东西。我的英文水平,是可以读原文的,但是看着那令人目眩的动辄三四行的长句,往往就望而却步。手头一个版本是黄源深翻译的。感觉还不错。随看随翻。在午后阳光和一杯乌龙茶的帮助下,我成功的做到了神游物外,逃避现实,重新回到初一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记忆中。

我在读初一前,看的大多是古书,或者白话文。所以我现在能用现代语写作和勾引MM,启蒙者是我初一暑假读的那一堆西方文学着作。这一点,我认同王小波的话:真正的现代汉语,是一群伟大的翻译家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我语言的老师。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是重新读过一遍之后,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与构思中发现了一些别的。

听过一个说法,就是《简爱》发表之初,有人认为它和《呼啸山庄》出自同一人手笔。如果现在来看,我得承认的是,《呼啸》的水平,怕是在《简爱》之上多矣。语言方面我没资格去斤斤计较——英文还没到如此水平——仅仅论及结构和流势,如此而已。

我在重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之不安是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我在行文之中,发现了一些不令我愉快的东西。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比较于《呼啸》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其实倒象是装出来的。夏洛特和爱米利一样,其实是内心很TOUGH的人。她们的心必须在疾风中飞扬,因为过于容易受伤。爱米利一飞冲天,写下了真正浩荡的文字。而《简爱》,则在某种内在情绪的矛盾下,写出了一个自己在不断斗争的故事。这一方面,有些象雨果同样自我斗争的《九三年》。

关于名著读后感篇2

安娜是俄国上流社会的迷人贵妇,这种贤妻良母类的女人,让人感到一种慈祥的安宁。但是,她接下来与渥伦斯基邂逅之后的事情,以及她最后走的极端,让人感到深深怜悯。

她是一个懦弱的,一直在劝慰自己的人,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是一种没有羞耻感的人。在社交界,她是一种美丽的,慈祥的,任何人都喜欢的形象,可是,当她疯狂之后,为爱情所忙碌,以名誉和儿女为代价的这种行为,让人困惑和不解。

在这场与列文、吉蒂、卡列宁、渥伦斯基等人的多角恋与各自婚姻的爱情的对比下,安娜无疑是可怜的,她选择独自承担了无望爱情的全部后果。列文无疑是成功的。他在婚姻的道路上,窘迫,失落过。但是经过蜕变,与自己心爱之人喜结良缘,并接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米佳。而安娜与渥伦斯基婚外情,是最让人所不齿的。他们有了在自己罪恶的结合下的牺牲品:女儿安妮。

其实,最后害死安娜的,不是别人,是安娜自己。她走上了条极端的路,没有自制力其实是种可怕的东西。嘴上说着,我可以压抑一切的感情,可是心中却不这么想。是安娜的心口不一害了自己。明明是来促成渥伦斯基与吉蒂的婚事,却将自己搭了进去。表面上,压抑着,那真实,又是什么?因为自己成为了导火索,所以引发了后来的一切。渥伦斯基的逐渐冷淡和抛弃,卡列宁的渐渐折磨、后来的卡尔塔索夫夫人的公开羞辱以及文章最后她的卧轨自杀。一切的前因后果,都在于此,都在于她的不安于本分,心中的自制力不高。这是一场悲剧,由她亲手导演,演员最后全部走光之后,又由她自己,最后终结。

这部以死亡而收场的戏剧性悲剧,却成就了安娜·卡列宁娜的形象。这种对自己婚姻不贞,背叛家庭,抛弃自己的儿子,又担心被自己的儿子看不起的女人,是被世人所厌恶和不耻的。私通在上流社会并不少见,可是少见的是,安娜·卡列宁娜的勇于承认,虽然最后得到的结果是被上流社会抛弃。但是,在这种列夫·托尔斯泰近乎苛刻的描写下,安娜·卡列宁娜的缺点,也正是她的闪光点所在。这突出了一个叛逆的'女人,和敢于与现实社会对抗的形象。这句话有褒有贬吧,可是谁又去管她呢?在婚姻中,上流社会对待不贞夫妻的惩罚是不同的,而丈夫近乎变态的宽恕,对安娜产生了一种精神上的折磨和无形的压抑感。安娜在别人眼里是怯懦的,但是,她的真正的形象,却是光辉的,作为一个对比人物,她最后的往铁轨上的一卧,成就了她的勇敢,反叛的精神女性。也许正如现在的人所说:自杀的人,是勇敢的,因为,很少有人有勇气去自杀。

“真不愧是个卑贱的女人,连选择的死法都是那么卑贱。”公爵夫人鄙视的说。其实我认为不然,她并没有权利去评判,真正的评论权,是掌握在当事人的手中。

安娜·卡列宁娜,总体来说,是一个怯弱而又勇敢的人。可以说,最后的卧轨,不是她的本意,她想要站起来,却无能为力。

选择一个人背负所有,她看淡了世俗。她的丈夫卡列宁,要的只不过是脸面和名誉,渥伦斯基喜欢追求新鲜等等甚至更多。一个人承担下因为背叛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带着绝望的那颗心,那可反叛的种子,是否,就是在这个时候,留在了这里?

关于名著读后感篇3

为了让这个寒假过得更充实、更有意义,我决定选择一本名著阅读。这本书的书名是《巴黎圣母院》,是法国作家雨果的一部作品。

书中的每一处奢华的教堂建筑物都会令人回味无穷,在作者的笔下,一群性格鲜明生动、极具特色和感染力的人物形象很轻易就被刻画出来。其中写到的吉普赛女人爱斯美拉达相貌美丽、迷人,性格纯真、善良,又多才多艺、能歌善舞,很受人喜爱。

但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人物还属钟楼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他拥有世上最丑陋的外貌,但却有着世上最善良的心灵和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

而书中的另一个人物,就是曾经收养卡西莫多的克洛德副主教,或许他的外表很漂亮,留给别人的印象也是一个好人,一个有爱心的人,但是他的内心却丑陋无比,他总是搞暗中破坏,使别人无法成功。用无道德而又自私的手段从而使自己达到目的,更无耻的是他竟然没有丝毫的罪恶感。所以,他与卡西莫多自然是无法相提并论了。他不像卡西莫多那样,虽然是遭人唾弃,独眼、驼背、坡脚,但是尽管如此,卡西莫多仍然自始至终保持着心灵的美丽,甚至是为了爱斯美拉达而付出自己的生命。

至于弗比斯,他是和克洛德一样的卑鄙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竟然会去害爱斯美拉达这个纯洁、仅有十六岁的无辜女孩。克洛德已经得到了他应有的报应,相信弗比斯也不会有好的下场。

其实,我在刚开始读这本书时,我很讨厌卡西莫多,他的形象太丑陋了,但是卡西莫多原本就善良美好的心灵在故事情节的衬托下,使他的形象在我心中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大概就是心灵的震撼吧。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心里充满了愤怒和同情。不过,我现在深刻的认识到了美与丑。书中卡西莫多的那种内心美,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美;而外表上的美,不过是虚无缥缈的东西罢了。对于现实中的我们来说,或许更多的是把外表美放在首要,但是现在我才明白,唯有一颗善良美好的心才是最重要的。

关于名著读后感篇4

今天,我读了法布尔所写的一—《昆虫记》。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用毕生的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完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他也因此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近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就是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总是这多一个小括号,那落一个小数点什么的。同法布尔相比,我感到羞愧不已。

读过《昆虫记》和法布尔的`生平,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再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关于名著读后感篇5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我翻阅了无数遍,可总是觉得读不够,每次走进它,我的心都会被安徒生融在书中的“美丽的幻想”所浸润、所感动。

安徒生的父亲是一个穷苦的鞋匠,母亲全靠替别人洗衣服来度日子。贫穷的家境无法给安徒生提供上学的机会。尽管如此,安徒生从小就下决心当一名歌剧演员,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十四岁离开家乡来到丹麦的首都——哥本哈根。可最终他没能实现当演员的梦想,而是成了一名享誉四海的作家。

安徒生的一生都怀着一个美丽的幻想,他的作品中的主人翁总是勇敢而又善良的。《海的女儿》这篇童话中,海的小女儿对“人”有无比的崇拜,为了成为一个高贵的“人”,她宁愿承受撕心裂肺的痛苦,服下巫婆给的药,将身上的鱼尾变成了两条“人”的腿。其实,海的女儿离真正的“人”仅一步之遥,只要她狠一狠心把刀刺入王子的心脏,就能让美梦成真。可就在最关键的时刻,海的女儿心软了,她不忍心伤害王子。最终,她投进了大海的怀抱,化成了无数闪亮的泡沫。

安徒生热爱他的小读者,对未来一代抱着美好和善良的愿望,希望他们能在一个幸福的世界中生活和成长。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他让那个受尽了饥饿和寒冷折磨的小女孩和她的祖母“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越飞越高,飞到既没有寒冷,也没有饥饿,也没有忧愁的地方去了——她们是跟上帝在一起的!”尽管卖火柴的小女孩在除夕夜冻死了,可她的嘴角挂着微笑。安徒生用他创造神奇的笔,轻轻地掩盖了小女孩的痛苦。这正是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真诚地怀着对孩子的美好期望。

安徒生在一本书中写过这样一句话:“上帝啊!请您不要让我写出任何一个在您面前交代不了的字来!”可见,安徒生对待自己的文字是多么认真、多么严肃、多么虔诚啊!他的一生写了一百六十多篇童话,也许他自己活着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这些童话的意义,但今天,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留下的这许许多多脍炙人口的童话,成为了孩子们幸福的源泉。

关于名著读后感篇6

中国有这么一个作家,写了这么一本书,书里面有这么一个人。

他出身于旧社会的中国的下层劳动人民家庭,自幼家庭困苦,但是,他勤劳,朴实,忠厚,善良,注重信用和讲义气,虽然他只是京城里的一个普通车夫,却有小生产者所共有的积极进取的求生意志和人生理想。

其实,在他一生之中,最大的理想就是希望能够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可以自食其力。他曾经天真地以为,只要有了自己的资本--一辆车,再通过自己的勤劳和奋斗,就可以在城市中占有一席之地,从而可以自由自在地生存。虽然他曾经3次拥有属于自己的车。可是,上天却总是喜欢和他开玩笑,一次又一次的使他失去属于他自己的车,使他对生活的企望和信心以及要强的性格都在生活中一点点地丧失。他变得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成了彻头彻尾的"刺儿头",逐步滑向堕落的深渊。

他就是《骆驼祥子》里面的主人公--祥子!

《骆驼祥子》我想大家都十分熟悉了,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的故事。这个车夫叫祥子,之所以书名在"祥子"前加了个"骆驼"两字,是因为是骆驼救了他的命,使他拉上了人力车,所以因此得名,

在创作《骆驼祥子》之前,老舍一直以教书为生,写作为副业。《骆驼祥子》是他做职业作家后打响的第一炮!所以,《骆驼祥子》这本书是写得非常成功的!特别的是,老舍在这部作品中抛弃了以往那种幽默讽刺,嘻笑怒骂的风格,"抛开幽默正正经经地去写",并且平易的文字又因从容地运用了北京口语而增加了亲切,新鲜,恰当,活泼的味道。

可是,《骆驼祥子》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悲剧!

因为,故事的主人公祥子,由原来的一个勤劳,朴实,忠厚,善良的人,变成了一个懒惰狡猾,极端自私的社会败类!但是,这也不能完全的怪祥子,祥子当时所在的社会极其黑暗,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老实成了无用的别名",注定了像祥子那样社会下层人民的悲苦命运!

关于名著读后感篇7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名著之一。读起来是人惊心动魄,很有趣。

主人公汤姆与哈克贝利·费恩,乔·哈波是好朋友。他们整天在一起,虽然不像我们现在有电脑电视。但他们的游戏,却能给他们正真的快乐,他们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快乐的让我们羡慕。他们不爱听牧师的那些话,和学校无味的生活,也不喜欢假惺惺的好学生,他们只要快乐就行。

汤姆是个聪明机智的孩子,当他和贝奇困在一个山洞里的时候,面对那些飞来飞去的蝙蝠,和漆黑的夜晚,谁能听得见他们的话语和倾诉,谁动他们的心声。这个山洞的恐怖,像冰冷黏湿的魔爪抓住这两个孩子的心灵。假如换做我们,早就吓得魂都没了,也不会报什么希望。可汤姆在这种情况下也能镇定自若,从容不迫。尽管贝奇早在那里泣不成声。

眼下,蜡烛早已用完,带来的蛋糕也吃完了,可汤姆就是汤姆,拿出了放风筝的绳子,把它栓在石头上,慢慢向前走,又放开绳子……最后,汤姆他们终于被找到了,他们失踪了三天三夜。在那三天里,凝聚了无数的恐惧,但他们没有绝望,不断地寻找出口,即使遇上了杀人凶手印江·乔埃,他们也没吭声。我们就应该具备那种不被困难打倒的精神,在绝望的时候,不免试一试,也许,成功就在眼前。

当汤姆发现了宝藏,与哈克平分了,道格拉寡妇收养了哈克,并将他的钱照六分析放债,汤姆也如此,这样,他们每天都有一块大洋,就是应为哈克的富有,他的生活不像以前那样随意对他来说,能够自由自在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就是快乐。钱,永远是买不了快乐的。再看看现在的我们,整天以玩电脑,看电视为快乐,这样会使我们沉迷于网络,还容易近视,我们应该亲近于大自然,在生活中寻找真正的快乐。

也许,这本书能让我们有面对困难不被打倒的信念,和遇事冷静的态度,从而,给我们一条宽敞成功之道。

关于名著读后感篇8

早就看完了这本书,感触很深,有一种冥冥之中的感动,有一种对故事中女主人公的震撼,但更多的应该是不理解。

人的价值=尊严+爱

这也许是对这本书最简洁明了的概括了。单从字面意思,我们很容易理解:价值,尊严,爱情。但如果把这三个词,融入生活,也许他要用我们的一生去体会,去验证。

简爱,一个孤儿,失去了父母,被自己的舅母收养,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但她的性格倔强,不愿忍受屈辱,她极力为自己争取与舅母的孩子同样的地位,同样的权利,不甘于靠亲人的施舍来生活,也并没有因为舅母的收养,和她那种不是出自内心的,不公平的照顾而感动。这表明她是一个坚强,有个性的孩子,这让人很感动,因为她还不到十岁。

我认为,人的一生,最为庆幸的是他能遇到给自己引航的人。

因为舅母很讨厌简爱,于是把她送到罗沃德学校,一座半慈善性质的学校。在哪里,她结识了好朋友彭斯,在和彭斯交流的过程中,简爱改变了对生活的看法,改变了对舅母的态度。能够让简爱在以后的生活中,掌握正确的方向,坚持自己认为对的教条,坚持自己的信念,永远的坚强的生活下去,这对她具有决定性的教育意义。

在海伦彭斯受到斯卡查德小姐的惩罚的时候,简爱无法理解彭斯对惩罚她的人所表现出来的宽容,她理解不了彭斯所说的“忍受”的信条:“如果你回避不了,那你就只有忍受。如果你命里注定需要忍受,那么说自己不能忍受,就是软弱,就是犯傻。”但她相信她是对的。

彭斯的话告诉我们,人的生活,有很多无奈,并不是我们自己能把握得了的,我们应该学会坚强,退一步,海阔天空。

简爱告诉彭斯自己的舅母对她是如何残暴,简爱很恨她。彭斯去有不同的见解“暴力不是消除仇恨的最好的办法——同样,报复也绝对医治不了伤害。”

“对我来说,生命太短暂了,不应用来结仇和记恨。人生在世,那个人没有罪过?但我相信,我们在摆脱腐坏躯体的同时,也会摆脱这些罪过。”

当校长揭露了简爱是一个爱撒谎的孩子的时候,彭斯告诉简爱“即使整个世界都恨你,并且相信你很坏,只要你自己问心无愧,知道你是清白的,你就不会没有朋友。”

很简洁的话语,却诠释了生活中的无奈。

简爱一生中的高潮部分,应该就是她与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了。

简爱,不到20岁,她与一个接近40岁的男人之间,产生的爱情。呵呵,很不可思议。这极大的引起了读者的兴趣。在那个时代,也许伦理道德应该是人们心中最神圣的信条,而夫妻之间,年龄的差距,也会遭到世人的议论。

这也许就是作者的用心所在,简爱从小遭受生活的挫折,她不平凡的经历,痛苦的回忆,受人冷落,这一切,让简爱提前懂得了生活,懂得了人生,而罗切斯特先生的身上所体现的正是这种沉熟的气质:“他身上裹着披风,带着皮毛领,系着钢扣子。他的脸部看不大清楚,但我琢磨得出,它大体中等身材,体格健壮。他的脸庞黑而严厉,眉毛浓密;她的眼睛和紧缩的双眉看似因为刚才的事情让他愤怒过。他青春已逝,但未届中年。大约有三十五岁。”

“我几乎从没见过一位漂亮的青年,也从来没有和英俊的青年交谈过,我在理论上尊崇美丽,高雅,勇敢和魅力,但如果我见到这些品质表现在男性的躯体中,我会本能的明白,这些东西没有,也不可能和我的品质共鸣,那我也会像人们躲避火灾,闪电,或者别的虽然明亮去令人害怕的东西一样,对他们避之不迭。”

“这位赶路人的皱眉和粗犷,却使我坦然自若。”

这为以后的故事中,他们之间产生爱情的火花,埋下了伏笔。

自从罗切斯特先生回到桑菲尔德府以后,经常叫简爱和他聊天,谈心。“我敢肯定,很多人都认为他还是个丑陋的男人,但她的举止中却无意识的流露出那么明显的傲慢,行为举止有那么从容,对自己的外表显得毫不理会,又是那末高傲的依赖其他内在或外在的特质的力量,来弥补自身魅力的缺乏。因此,你一看着他,就会不由自主的被他的漠然态度所吸引,甚至盲目的被他的自信所折服。”这是简爱对罗切斯特外表进一步的认识。

而;罗切斯特先生把自己的爱情故事告诉简爱,他认为简爱,“稳重,体贴,细心,生来就是听别人吐露秘密的。”他认为可以和简爱无话不谈。这也许就是一见钟情之中所体现的精神和灵魂相同之处吧

罗切斯特先生处事干练,成熟,为人圆滑,性格刚烈,思想自主,他对简爱的关心,让他感觉到了人间的温暖,更重要的是,简爱没有因为自己是一名家庭教师而卑躬屈膝,相反她以自己正直,纯洁的一面,打动了罗切斯特先生。(家庭教师是很受人鄙视的工作)他们的最终结合,也是生活和人性本身的结合。

“我一旦发现她们没有灵魂和善心,一旦她们向我展示乏味,轻浮,也许还有愚蠢,粗俗和暴躁,我便成了真正的魔鬼。但是对眼明口快的,对心灵如火的,对即柔顺而又稳重,即驯服而又坚强,可弯而不可折的性格——我会永远温柔和诚实。”

当简爱知道罗切斯特先生已经有了一位妻子的时候,而那个人正是住在桑菲尔德府三楼的疯女人,正是她制造了很多恐怖的事情。简爱觉得自己被骗了,自己的自尊受到了伤害。于是,简爱忍受了痛苦,抛弃爱情和物质金钱的诱惑,毅然选择离开:“我关心我自己,越是孤独没有朋友,越是无助,我就越是自尊。我会遵守上帝创造,有人批准的法则,我会坚持我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发疯时服从的准则。”

这是简爱离开的理由,试问,有多少人能如此理智,抛开诱惑,坚守作为个人的尊严。向苦难开进。

最后,结局很圆满,但又会令读者有一种隐隐的痛。桑菲尔德府被葬在一场大火之中,疯女人被烧死了,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简爱这个时候,回到了他的身边。此时的简爱,已经拥有了自己的财产,还有兄妹。简爱决定要和心爱的人结婚,与他共度一生。

“我明白一心跟时尚我最爱的人生活,---为他而生活是怎麽回事。我觉得自己无比幸福——幸福难以言传,因为我俩的生命都是彼此的。没有女人比我跟丈夫更为亲近了,比我更绝对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了。”

作者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局,简爱和罗切斯特先生结婚,她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这是作者本身向往的一种生活,也是我们——每个女性所向往的。

也许两个人在经历了痛苦的洗礼之后,才会更能融入彼此的心灵。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只知道失去和未得到是最珍贵的,而不去珍惜眼前的幸福。

我为简爱的坚强感到震撼,在我的印象中,她是一个大龄的女人,当我在书中看到仅两次提到她的年龄的时候,我迷茫了,为自己虚度二十年光阴而感到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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