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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作文七篇

时间: 美琪 初一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作文篇1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作文篇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故事大王》。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这本书?因为里面的故事让我感到非常有趣。随便挑几个故事,都会觉得非常好看。这本书分了三类,第一类是童话故事,第二类是寓言故事,第三类是神话故事。看了目录我才知道,这本书的题目为什么叫故事大王,原来里面有那么多故事。

我看了童话故事的小猴种树,这一篇的内容是小猴想吃水果,就想种一棵能长水果的树,这棵树快要结果子了,离成功只有一大步,就在这时候,有一只小动物对小猴说:这棵树要很久才能结果,你等得及吗?猴子想了想,是很有道理,小猴子就把这棵种了很辛苦的树拔掉,换另一棵树,就这样,到头来还是一个水果都没吃到。我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做事要有耐心,如果没有耐心,到头来还是一事无成,反而白费力气。除了看了童话故事里的其中一篇故事以外,我又看了神话故事里的女娲造人和盘古开天。

女娲造人和盘古开天可以说是连在一起的。首先是盘古在一个黑暗的世界里,当时天和地连在一起,盘古看见旁边有一个斧头,就拿起斧头把这个鸡蛋披成两半,上面的就当天脚踩的就当地,天,每天高一丈,地,每天厚一丈,盘古的身体就跟着天长高,天不在高了,地也不在厚了。盘古的身体变成了世间万物。女娲看见了这切非常开心,可是她总觉得世间少了一件东西,那么就是人,她就决定下凡去造人,他用泥造了许多人,这些人都能动了,她就让她们结婚,生儿育女,继续造人。同学们如果你们想增长知识,就快看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作文篇3

打开我的书橱,里面的书真是琳琅满目,有《十万个为什么》、《世界未解之谜》、《福尔摩斯探案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华上下五千年》等等。总之,我爱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今年刚买的彩图版《伊索寓言》。它的封面是一则寓言的插图——萄的狐狸说葡萄酸。讲的是一只黄色皮毛的狡猾狐狸,它的肚子非常饥饿,路过一葡萄林,绿叶的掩映之中,一串串水灵灵的葡萄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亮,那么诱人,狐狸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狐狸并不在意葡萄的主人是谁,四周没人,葡萄颇多,于是产生了摘葡萄的念头。它挺直了身子,把前臂使劲伸长,立起来去摘葡萄。可是由于葡萄架太高,狐狸怎么也够不到,急得它恨不得长上翅膀飞上树去!于是它又跳起来摘,还是摘不到,这可急坏了狐狸,它气呼呼地说道:“我干吗非吃那些葡萄呢!那些葡萄颜色青青的,肯定没成熟,一点都不好吃,说不定又酸又涩,即使摘到了,吃进去也得吐出来,真没意思!”这则寓言说明能力小的人,做不成事,就借口时机未成熟,这是喜欢对自己找借口辩解的人的写照。这本《伊索寓言》总共120则寓言,每一则都有它们的教育意义,有嘲笑、讽刺和赞扬之类的寓言,但嘲笑和讽刺的属更多,如《揠苗助长》、《亡铁》、《自相矛盾》、《买椟还珠》、《叶公好龙》、《攘鸡》等优秀寓言作品。这些寓言作品短小精悍、富有哲理、充满智慧、给人启迪。

阅读这些寓言故事,能够让我启迪心灵,增强哲思。我阅读每一则寓言故事时,脑海中都会浮现这则寓言的插图,书中的内容时而让我们捧腹大笑,时而让我们沉思、幻想……看完了这本书,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启发,真是受益匪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作文篇4

《小抄写员》是一本我最喜爱的书。我觉得谁看了都会爱上它。因为这本书讲的是一种爱。我开始不懂爱是什么,读了这本书我才真正了解了爱。

爱是什么?我带着了这个令人深念的问题,读完了《小抄写员》。这篇文章充分回答了这个问提:叙利奥为了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在深夜替父亲抄写文件,但父亲不知为什么在学习的时候打瞌睡,屡次责骂他。开始我真为叙利奥打抱不平,可仔细想一想,叙利奥的父亲为什么要责骂他呢?是她不爱自己的子女吗?不,不是,叙利奥父亲是为儿子读书不用功而着急。全天下的父母不都是这样的吗?不同的爱有不同的方式,有些父母对孩子百依百顺,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恨不的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送给孩子。结果孩子形成一种自私自利的缺点,有的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孩子入学前吃饭要喂,吃些稀罕的东西,一定要等到孩子吃完后大人才吃。对孩子只要一开口,无论多么昂贵的玩具都买。这是一种娇生惯养的爱,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地上怕跑了。

文中叙利奥的父亲就给了孩子真正的爱,虽然只列举了一处。其实还有很多。父亲还叫他自立、要助人为乐、要热爱劳动,从小就培养他自立、自理、自强的能力,养成了孩子关心理解他人,以劳动为荣的良好道德品质,为孩子的成长打了很好的基础。文中也提到了一个母亲,当别人炫耀自己的儿子时,他却说:我儿子什么特长也没有。可也只有他儿子知道他提水吃力,过来帮助他。还有什么特长比这更可贵?更宽父母的心?这不是孩子对母亲爱的传递吗。

读了《小抄写员》,我读懂了什么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不是给孩子娇生惯养,而是放开手用心的教育孩子,让孩子用心感受你对她的爱,这就是我最喜爱这本书的理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作文篇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相当于交了一个好朋友。我酷爱读书,每天在书海中畅游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书,它充实着我的大脑,提高着我的思想,丰富着我的人生,更给我的生活平添了无尽的乐趣!我读的书很多,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查理九世》和《怪物大师》,它们都同属一个作者——雷欧幻象。

我最早读的是《查理九世》,记得其中的情节竟然让我和我的同学吓出了一身冷汗,看到最后的紧要关头,因为念念不忘,忍不住在课上偷看,结果书被老师没收了,但我依然没有放弃,强烈的好奇心驱使我又从书店买了一本。当我无意中得知雷欧幻象竟然又出版了《怪物大师》时,我忍不住蹦了起来,欣喜若狂,晚上辗转反侧,一点也没有睡的意思。第二天,我迫不及待地冲进书店,买了这本《怪物大师》——穿越时空的怪物果实。书的封面上,四个孩子驾驭着一辆“甲壳虫”正在穿越时空,他们挥舞着手臂,张大嘴巴,表情极度夸张……瞬间,好似有一股魔力一下子把我带到他们面前,我分明听见他们正大喊着:“我们成功了!我们成功了!”我的心怦然一动!这样的画面太令人心驰神往了!

看完第一册,回味无穷,我忍不住又去买了其它的几册,雷欧幻像奇妙的思想和写作手法真的让我赞叹不已,由衷感慨!从这样一本好书中,我看到了人性真善美的光芒;从这样一本好书中,我感受到了友谊所绽放的人格魅力!这样的一本好书所表达的思想、情感早已注入我的灵魂深处,让我陶醉其中!

我太喜欢它了!我生命中真正的好朋友——《怪物大师》!新的传说又要开始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作文篇6

书,在我小时候不经意间迈着轻盈的脚步款款而来,走进了我的心中。每一次读书,读到高兴时,我会随着它手舞足蹈;而读到伤心处,我也会潸然泪下。这些瑰丽的艺术珍品——书,使我如醉如痴,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金色的草房子,苦香味的艾地,无边的芦苇丛......这便是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这便是《草房子》中的油麻地。顽皮又善良、坚强的桑桑,倔强而又有着自尊的陆鹤,文静秀气的纸月,自立顽强、不言放弃的杜小康这便是油麻地中的孩子们。这是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也是一本让我刻骨铭心、不断被感动的一本书。

文中让我最为难忘那是杜小康。他本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孩子,可是却经历了重大的变故,家境一落千丈,还欠了许多债,他只能放下心爱的书本,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年少的他承载了太多太多。这,便是生活中对他的一大考验,正是因为这考验,他才学会了成长,才有了桑乔校长的那一句“:日后,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的确,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考验,但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坚强,因为生活的考验是残酷的,是不能回避的。只有坚强,去坚持,去超越今天的自己,去攀爬明天的巅峰!人只要战胜了自己,即使乘风破浪之后也没有成功,但是却可以一心向着目标,那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你才能成为一名人生旅途上合格的“应试者”。

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让我时时刻地问自己:“今天,你坚强了吗?今天,你努力了吗?今天,你战胜昨日的你了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作文篇7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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