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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一年级作文500字

时间: 新华 500字

有人喜欢养花,因为花儿让人见了就赏心悦目,有人喜欢集邮票,因为那些花花绿绿的邮票给他们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而我却喜欢书,因为书带给了我无穷的知识。

培根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伟大的作家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上如同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书,如果你在乎它,你渴了它就是一杯水;它在你伤心时,它会给你安慰;遇到难题时,它会给你答案。如果你不在乎它,那它就是一张没用的纸,没有任何意义。

在一次考试中,有一道阅读题,大家都没有学过,成绩出来基本上每个同学那道题都是错的,而我却是对的,因为我在书中看到了它,而且记了下来,因为我知道多记一些对我有帮助。这让我的心里产生了一丝丝的自豪感。

养花的人天天看着花迟早会无聊,集邮的人天天集邮迟早有一天要邮票会集齐,可是书,不论你看多少遍,你都不会看厌,因为你看的每一遍都会有新的发现,新的感受,它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和许多的知识。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镜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

读书一年级作文500字篇2

《安徒生童话》这是从奥巴马小时候到普京现在的孩子之内的人都在看的读物。可谓让不少人受益,当然,也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卖女孩的小火柴》……不,《卖小火柴的女孩》可谓家喻户晓,当然,真实性有待参考。不过,有些人认为这篇故事很现实,但有些人又不这么认为。从故事中小女孩的死讲起,她是很可怜。但从根本角度上看,她的死不仅是因为自然和人文环境的原因,也有一点——她太善良了。

任何一个人在那种的情况下,都有去偷、去抢的可能,她却没有这么做。其实这么做的后果无非是关进监牢而已,牢里也很冷,但墙足以挡住大风,毕竟监牢的设计目的就是密不透风,甚至是三餐都有人包,跟所谓的“家”比实在是太好了。而不去干这些事的话也只是死路一条。同时,我猜安徒生也表达了这么一个观点:“在这样的时代里,没有勇气是不行的,敢于抡起斧头去砸碎对方的脑袋的人才能活下去,不这么做就得死”。13世纪的成吉思汗也是靠无以伦比的残暴才征服了半个地球,妇人之仁在那个时候只能帮倒忙。

读书一年级作文500字篇3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男孩。从很小的时候我就特别喜欢书,每当我哭闹的时候,只要妈妈读一篇有趣的小故事,我就会渐渐平静下来,专心地听。

有时候我读一本书遍数多了,就会感觉自己像身临其境一样,我读《窗边的小豆豆》时,我仿佛到了巴学园,和小豆豆一起在电车教室上课、一起吃盒饭、唱校歌、做韵律操······读《三国演义》时,我仿佛来到了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为刘备、关羽、张飞的兄弟情谊所感动,为诸葛亮的足智多谋所折服,为曹操的老奸巨猾、滥杀无辜而感到气愤;读《名侦探柯南》时,我仿佛和柯南一起探案,找出凶手,伸张正义;读《小木偶奇遇记》时,我仿佛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长出了长鼻子,明白了做人不能撒谎的道理。

随着我读书的增多,我越来越清晰地体会到读书的益处。家里的书我反复地读,爱不释手,经常忘了吃饭,妈妈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小书虫”,不过,我这个“小书虫”啃得可是知识,我可是很爱惜书的哟!我孜孜不倦地读书,家里的书已经不够读的了,于是,每次出去买东西时,我会让爸爸妈妈把我送到新华书店去看书,有一次,我正在看书,突然一个员工说:“不买就别看”。所以,我总躲着员工偷偷看书,我经常看地手酸脚麻,可心里却美滋滋的。

好吃的东西、好玩的东西总有吃够、玩够的一天,可读书跟它们不一样,越是深入其中反复阅读,越能体会到其中的乐趣,有书籍同行,一生都会很快乐,这就是读书对我的启示。

读书一年级作文500字篇4

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开始教我读《三字经》,但那时我仅仅是作为口头禅,背背而已,不能深刻了解其中的含义,而且也只会其中的几句。真正开始读《三字经》还是到了三年级上半学期,老师把它作为一项作业布置下来。当时心里真的觉得老师太可恶,把这种无用的东西当作业,又深奥又难背。

于是乎,每天读几句《三字经》就成为我们的重要“任务”,每天早晨,巷子里总能听到我朗朗的读书声。爸爸对《三字经》十分崇拜,他教我背诵的方法也很管用。渐渐地我喜欢上了《三字经》。因为它就像是一部百科全书,正如古人所说的那样“熟读三字经,便知天下事”。其中一个个小故事,便成为我成长过程中的指路明灯:“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孟母三迁》的故事让我对父母有了更深的了解,更多了些感恩的心;“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黄香温席扇蚊》的故事让我明白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孔融让梨》的故事使我懂得谦虚才能使人伟大;“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悬梁刺股》的故事又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深知不付出艰辛的劳动,永远不可能获得学习上的成功。

《三字经》,你就像一位的老师,感谢你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你就像一盏明灯,成为我人生的导师。我将把中华传统的美德中华传承、延续下去。同时希望我们所有的小朋友,能够在《三字经》的指引下,天天进步,健康成长。

读书一年级作文500字篇5

一本好书就像大海中的航标灯,为漂泊的船只指引方向。

记得有一次,我们吃完晚饭后,妈妈对我说:“今天妈妈累了,你来洗碗吧!”当时,我正在看电视,根本没有理会妈妈,直到妈妈又说一遍,我才不情愿的跟妈妈说:“现在正是精彩的时候,为什么要叫我洗碗呢?”妈妈听了很生气说:“现在不学会洗碗,那么以后我们不在你身边怎么办?”我说:“以后有的是时间学,干嘛一定要现在学呢?”就这样,我们争吵了起来。我气愤地回到了房间,重重地关上了门。一本叫《父母不是我的佣人》的书印入我的眼帘,我情不自禁地翻阅了起来。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筹钱给生病的妈妈看病,日夜不停地外出工作。看完我的心一颤,是啊,小男孩尚且可以帮助生病的妈妈外出打工赚钱,我为什么不能帮妈妈多洗几只碗呢?妈妈每天早出晚归,除了工作还要照顾我,哪怕是上晚班很晚回家第二天也会准时起来为我做早饭。想到这儿,我不觉鼻子酸酸的。我悄悄地走到厨房对妈妈说:“对不起,妈妈,我不应该和您吵架的。”妈妈看了我说了一句:“没关系,以后不要这样任性了。”我来帮你吧!”我撩起袖子,准备弥补刚才的错误。

在之后的生活里每次遇到这种事时,我总会想起《父母不是我的佣人》这本书。它就像海中心的航标灯为我指引方向。

读书一年级作文500字篇6

在暑期里,我读了一本叫《森林里的'恐龙朋友》的书。讲得是一头高大凶猛的偷蛋龙生活在原始森林里。其他生活在原始森里的小动物们都很害怕偷蛋龙,但是偷蛋龙其实非常喜欢交上一个好朋友。可是它一看见蛋就会不由自主地把蛋带回家。其实它并不吃蛋,只吃蔬菜和果酱。它只是把蛋孵出后送回失主,终于它交上了一个朋友,是布娃娃。本来他可以和布娃娃一起辛福快乐的生活着。但是经过乌鸦的骚扰,狐狸的挑拨,八哥的多话。使偷蛋龙进行了第一次偷窃,进行后,偷蛋龙非常害怕。便想躲起来,正巧人类开始发出恐龙寻捕令,小动物们把偷蛋龙假扮成恐龙岛。辛运的躲过了人类的捕察。但是危险还没有结束,乌鸦和狐狸把布娃娃关起来,要让偷蛋龙再次进行偷窃。偷蛋龙为了保护布娃娃,只好按照乌鸦和狐狸的要求去做。中途遇到了乌鸦和狐狸想抓住它们。可惜让它们侥辛逃脱。结果偷蛋龙被人类抓住了,小动物们为了解救偷蛋龙。共同想办法,终于机智勇敢地救走了偷蛋龙,偷蛋龙和小动物们一起辛福美满的生活着。

我读完《森林里的恐龙朋友》这本书,懂得了我们要做一个诚实的人,不能欺骗别人,如果你欺骗了别人,最终别人不会再相信你的,我们还要乐于助人,因为乐于助人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我们不能给祖国抹黑。我们不能自私,你有好的东西时应该分享给别人。别人有好的东西时也会给你。

读书一年级作文500字篇7

儿时的我在“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诗歌声中长大,每次捧起书,看着那毫无生命力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没意思,读书是我做头疼的事了,但经历过这件事之后,我彻底改变了我对读书的看法。

那一次我一时兴起,从书柜里那里一本《动物百科》,一页一页地看着。其中有两种动物吸引了我极大的注意力,就是鸸鹋和鸵鸟。书中介绍:鸸鹋和鸵鸟相貌相似,鸸鹋是仅次于鸵鸟的最大鸟,还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就是鸸鹋有3个脚趾头,而鸵鸟只有2个脚趾头。

说来也巧,在看完这本书的第二天,爸爸就说要带我们去富阳野生动物园去体验一番。那天我们全家如期到达了富阳,按照流程我们坐上了观光车,车绕过几个弯之后,驶入了车行区,首先引入眼帘的是几只大老虎,从山上争先恐后地跑下来,咆哮着争抢食物。过了老虎的地盘,车又驶入了鸸鹋的家,因为鸸鹋形似鸵鸟,许多同坐的游客开始大声的叫起了鸵鸟鸵鸟,这下可糗大喽。待他们叫完之后。我站了起来,胸有成竹地说:“这是鸸鹋,并非鸵鸟只是形似而已……”话音刚落车上便响起了如雷贯耳的掌声,导游小姐也当众表扬了我。我的脸扑哧一下地红了,耳朵根子也热的不像话,两只手不停地搓着衣服。车,一路的开着,我的心情也越来越好,因为动物园里的动物百科书里都有介绍到,例如:山魈、矮马、小香猪等,对我的介绍游客们无不表示称赞,连导游小姐都自愧不如了。

书就像是一位无所不知的导师,我们应该做一个“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好学生!

读书一年级作文500字篇8

当我捧起这本书,刚要开始阅读时,我有一种莫名的兴奋感,我会想:是不是跟《鲁滨逊漂流记》一样有趣,一样真实?过程是不是比较辛苦?结局是不是很有成就感……面对总总问题,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看了起来。

刚看到他被当地的人捉住时,我就把书放下了,后面的事,我也猜得八、九不离十了,我对这本书的作者感到有些失望,很一般的游记,真实的事情,为什么会显得这么假,这么没有情趣?你说这个世界上可能有指甲大小的年轻人吗?不可能!就算有,当他们发出进攻时,作者为什么不反击,从而导致我怀疑故事的真实性。

还有《鲁滨逊漂流记》同样也是游记,我却不会产生怀疑,因为这是勤劳的人应该会做出的本能,还能接受,文采也不错,所以我喜欢。

我有过一次小小的经历,那是在我九岁的那一年,在徐老师作文班上完课,在门口等爸爸,直到深夜,也不见爸爸的人影。我有些急了,给爸爸拨电话,却没有通,我靠了一会儿,又拨了一遍,还是不通。我不时的来回踱步,心里烦躁,不能像他们一样冷静。不久爸爸来找我,在小店门口和我相遇,我总算安心了。

我在那时还没看过这类书,直到看过后,我才知道,做事需要冷静,写作文需要写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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